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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百年路·同心颂”统一战线诗词作品征稿启事
时间:2023-07-21 16:33  作者:宝鸡市文联   来源:宝鸡市文联   点击:

      为积极响应省委统战部“百年路·同心颂”统一战线诗词原创作品评选活动,充分发挥文艺凝聚人心、思想引领的作用,做好新时代文艺战线统战工作,按照市委统战部《关于征集“百年路·同心颂”统一战线诗词作品的通知》要求,现面向广大会员进行诗词作品征集。


一 、征集范围 

市文联所属社会组织广大会员、全市统一战线文艺界成员、支持拥护爱国统一战线的广大文学诗词创作爱好者。


二 、作品要求 

(一)内容要求

1.所有应征作品风格不限,题目自拟,要求紧贴“统一战线”这一主题,内容积极向上,内涵丰富深刻,寓意深远悠长。

(1)近体诗:格律诗词要有题目,排律不超过30行;词作题目格式应为“词牌名·题目”。

(2)古体诗现代诗:要押韵,有题目,长度不超过30行。

2.应征作品须为原创,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网络上发表过,每人报送不超过3首。

3.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征集出版、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,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。

4.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。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、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、作品等问题,经核实后取消评审资格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
(二)格式要求

1.报送作品请在邮件标题处注明“百年路·同心颂”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字样,并在邮件附件中添加word版文件。

2.来稿务必写明作者真实姓名、单位、电话、通信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,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。

3.所有作品概不退稿,未获奖作品不另行通知。

4.凡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的,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。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与者,一经查实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。

5.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

三、版权声明 

根据惯例,所有作者对其作品均享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规定的著作权。主办方享有作品的发表权、展览权、表演权、放映权、广播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摄制权等权利。除主办方和作者授权外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享有以上权利,不得侵犯主办方和作者上述权利,主办方和作者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
四、报送时间及方式 

1.请各协会积极组织参与,指定专人进行作品汇总上报,并于9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版报送至市委统战部办公室邮箱:bjswtzb1310@163.com。2.市作协、市诗词学会、市杂文散文家协会、市楹联学会、市毛泽东诗词书法研究会等文学类协会重点组织报送,协会负责人要认真把关,确保报送作品质量。3.截稿后,市委统战部将择优报送省委统战部参赛,省委统战部邀请专家对全省报送作品现场评审,并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8名。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。为了保证质量,主办方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奖项作出相应调整。


联系人:申强    电话:326069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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